【數位校園】新北市資訊教育及數位學習 相關宣導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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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動宣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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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數位校園】新北市資訊教育及數位學習 相關宣導事項

新北市資訊教育及數位學習相關宣導事項

新北市政府教育局 2024.08.20

一、資訊教育

1. 校務行政系統暨校園通APP

1.1. 本市教育帳號及其下之相關服務,於師生離校後將不再提供,且  未開放非就讀本市學校之學生使用。為避免師生於離校後再次要求學校或局端啟用本市教育帳號,請各校於師生離校前加強宣導以上資訊。

1.2. 請各校人事室或相關單位務必依據學校報到流程,於「人事資料管理」辦理各教職員工人員帳號及相關資料建置事宜。

1.3. 「【新】學籍管理」模組將於113學年度正式上線,預計與原模組「學籍管理」併行1年後將舊有模組下架。新舊模組內學籍資料皆一致,未來如有欄位或功能異動,將僅更新於新模組。

1.4. 為確保各校資料正確性,以利製作校長通訊錄以及於本局官方網站正確呈現行政人員名冊,請各校於113830日前至「學校資料管理」模組之行政人員名冊更新資料,欄位皆為必填,請務必填寫完所有欄位後儲存,方能成功上傳(相關說明請參考手冊)。

1.5. 本局提供本市公立國中小學生到離校通知服務,各校可於「【新】學生出缺席」模組之管理設定開啟到離校刷卡管理,以利家長掌握學生到離校狀況。

2. 雲端網域服務

2.1. 師生離校前,需自行備份雲端資料,請學校納入離校手續流程。

2.2. 相關雲端資料請於離校前自行備份,並建議勿使用本市教育帳號綁定任何應用程式。

3. 各級學校網路維運管理

3.1. 建請各校偕同總務處檢查資訊機房電源是否配有穩壓器及不斷電系統,以確保重要網路設備於突波發生時得降低損壞率。

3.2. 建議學校於開學前完成電腦及載具作業系統版本更新及軟體派送,以防止全市同時使用時造成網路塞車現象。

4. 觸控式螢幕/雷板

4.1. 觸控式螢幕/雷板前置插若有使用的時候請勿關閉黑板,避免造成線材或黑板損壞。

4.2. 清潔教室觸控螢幕時,請勿使用過濕抹布擦拭螢幕,避免造成內部電路板滲水故障。

5. 資安宣導

5.1. 採購或使用資通訊產品,請依行政院公布之「各機關對危害國家資通安全產品限制使用原則」及「行政院國家資通安全會報第36次委員會議(擴大會議)紀錄」配合辦理。應於招標文件規定不允許大陸地區廠商及陸籍人士參與,並不得採購及使用大陸廠牌資通訊產品(含軟、硬體及服務)。

5.2. 公眾活動或使用之場地,不得使用危害國家資通訊產品,尤其是傳播影像或聲音功能產品,應將限制事項納入委外契約或場地使用規定中。

5.3. 本市所轄學校依資通安全責任等級分級辦法,屬資通安全責任等級D,依分級規定不得自行或委外建置、開發與維運資通系統。

5.4. 如經局端通知連網設備存在弱點,請配合後續處理作業。

二、數位學習

1. Google Chat使用說明

1.1. Google Chat 是一款功能強大的即時通訊軟體,可有效提升教學、行政與學生管理的效率。建議認識、運用用以提升工作效能之外,對教學也能有正向、正確、正常的應用的理念,讓科技融入成為最有效率的工具,最有溫情的溝通。

1.2. 如有影響上課之疑慮,可於上課前要求學生於Gmail的「查看所有設定」→「即時通訊與Meet」中,關閉Chat按鈕,避免影響課程進行。之後有需要時機,可請學生再行打開。

1.3. Google Chat可與學生建立個別或群組,進行溝通、事務宣導、事件回報、預防回報等班級管理。也可與學生進行線上教學、補救教學、作業指導等教學活動,因此善用將有助於師生溝通。另也可與家長建立個別溝通管道或班級家長群組,以利班親工作掌握。

1.4. 如發現學生不當使用Chat進行網路霸凌防治或性平事件等,造成侵害,學校應啟動校安機制,而非視為資訊工具問題。平日學校也應利用時間宣導網路反霸凌、性平等教育課程,提升學生網路自我保護意識,建立通報機制,鼓勵學生主動通報。

1.5. 防治教材建議與本市Google Chat研習教材連結如下:

教育部教材包(刪除不了的是回憶)

https://eteacher.edu.tw/Package.aspx?id=10

教育部性平教育網-數位/網路性別暴力防治專區

https://www.gender.edu.tw/web/index.php/m7/m7_11_02_index

新北防治數位性別暴力教材線上遊戲化-PaGamO任務包

Google Chat教學、行政與學生使用管理簡報

https://drive.google.com/file/d/1IgB0pDevCew3oV72IE_PrsMBEZwKC6zr/view?usp=sharing

2. 推動中小學數位學習精進方案

2.1. 本局已建置「大數據平臺」,教育部也已建置「學習載具管理平臺」,各校可自行了解平板使用情形請,請善用平板於各領域教學及學校活動,勿使資訊設備閒置,如在規劃、管理及操作等方面需協助,請逕洽教資科。

2.2. 教師數位學習工作坊:

各校所有編制內教師須完成A1數位學習工作坊()A2數位學習工作坊()課程。

辦理數位學習工作坊課程僅可由教育部核准講師授課且開課時數需達3小時方符規定。

研習講師相關資訊可參閱教育部推動中小學數位學習精進方案入口網(https://pads.moe.edu.tw/pads_front/index.php?action=pages1-new-teacher_list)

2.3. A3數位素養培訓:

各校須完成編制內教師數10%,每年重新計算,建議不為重複人員。

辦理A3數位素養培訓課程僅可由教育部核准講師授課且開課時數需達3小時方符規定。

可於教育部磨課師平臺參與線上非同步研習(連結:https://moocs.moe.edu.tw/moocs/#/course/detail/10002252),時數自動傳送至教育部全國教師在職進修網,或於本市校務行政系統報名實體研習。

請各校踴躍參與「新北星聯盟—數位星球」活動(網址:https://digit.ntpc.edu.tw/)。

2.4. 每校每年至少需辦理1場數位學習模式之公開觀議課,公開授課須包含使用5大學習平臺(均一、因材網、學習吧、PaGamO及酷英網)並融入4學。

2.5. 每校每學期至少辦理1次學習成效評估,方式可由單元學習成效、單元學後補救教學成效與短期學習扶助教學成效31,並結合科技化評量辦理。

2.6. 各校學習扶助班級融入數位教學之班級數比率須達50%

2.7. 教育部「中小學數位教學指引2.0」:延續1.0版以「基礎、普遍與實用的工具書」為原則,新增生成式 AI 趨勢發展與應用示例,生成式 AI 在備課、教學及評量等不同階段的使用時機與方式,協助教師規劃與實施數位教學時,能夠妥善運用學習載具,經常且正確的使用學習載具或學習平臺,能使學生學習成效更好。

2.8. 中小學使用生成式人工智慧注意事項:為教師、行政人員、家長及學生提升「生成式人工智慧」工具使用素養,瞭解風險並避免誤用,並留意AI可能存在的偏見或文化差異,讓AI有助於教師教學與學生學習,請各校詳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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