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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市板橋區重慶國民小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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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蘇珊珊照護基金隔代教養清寒助學金

一.申請資格:
1.設籍新北市之隔代教養家庭--限由(外)祖父母撫養之學生,若親生父母俱存且具謀生能力則不符資格。
2.領有區公所低收、中低證明或里長開具的清寒證明。
3.(外)祖父母須有一人年滿65歲(原住民55歲)。
4.若年齡未滿65歲,但申請人本人及(外)祖父母其中一人領有殘障手冊/重大疾病手冊者,亦可申請。
二.檢附資料:
1.申請表
2.低收、中低或清寒證明正本
3. (外)祖父母身份證正、反面影本
4. (外)祖父母郵局或銀行存款帳戶影本
5.戶籍謄本影本(須設籍新北市)
6.(外)祖父母未滿65歲者,另附「殘障手冊」或醫院之「重大傷病診斷書」影本
若有需要提出申請的,請於9/15前備妥相關資料交註冊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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