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5學年度上學期課後班開始報名
115學年度上學期課後班開始報名囉!
https://docs.google.com/forms/d/e/1FAIpQLScmcy5ZMq0NywGkbB_z-EDFHU_Iwz7SNfvp1F7CJmLBgsb4cg/viewform
一、上課日期:二~六年級預計自115年8月31日至116年1月19日(結業式前一日)。(以教育局公告為主)
二、上課時段:依簡章公告為主。
三、報名注意事項:
1.報名日期:即日起至115年6月18日 (四) 16:00截止,逾時報名若名額已滿,將列入候補名單,請見諒。
2.依據新北市政府規定:相關費用由家長自行負擔,唯低收入戶、身心障礙學生、原住民學生得免費參加本服務。
※第四類情況特殊學生:申請者需《同時》具備下列❶和❷兩條件,並於學期初先行繳納學費總額,經教育局審核通過後將依據補助金額比例統一退款。
☑❶經濟弱勢:中低收入戶(區公所核發115年度中低收入)或家戶年收入低於60萬元(請附114年國稅局全戶所得證明)。
☑❷教養弱勢:單親、失親、隔代教養、新住民子女等之戶籍謄本,或父母領有身心障礙手冊影本。
※凡申請第四類情況特殊學生補助者,請將上述資料備妥於115/9/4(五)前繳交至輔導室課後行政老師,逾期繳交,恕無法辦理。
3.錄取名單於開學前校網公告,若調查結束後參加人數未達開班標準【滿15人開班】,得以不同年級混合編班或不予開班。若有任何課程相關問題,請於週一、三、四、五10:30-18:00及週二13:30-18:00電洽(02)2956-5592#411課後班行政老師或LINE官群ID:@211adoyb。
4.退費說明:依據新北市國民小學辦理課後照顧服務班補充規定,中途退出由家長提出書面申請,開課後未逾學期三分之一申請退費者,應退還已繳費用三分之二;開課後逾學期三分之一,未逾學期三分之二申請退費者,應退還已繳費用三分之一;開課後逾學期三分之二申請退費者,不予退費。
5.為維護學生安全,請家長務必於孩子參加的班別放學時間準時接回,逾時超過 15分鐘以上三次,日後報名課後班將列為候補資格,若為常態者,得予以退班。請家長配合!
6.如違反校規屢勸不聽或影響到該課後班班級秩序及學生安全者(相關規則於開課時一併通知),經課後班行政查明後先予以記點紀錄,累計兩點予以停班,累計三點予以退班,記點相關規則於開課時一併通知以維護其他學生受教品質,請家長務必配合再報名參加!記點相關規則於開課時一併通知。
7.課後班為團體教學,老師無法長時間一對一教學(非坊間安親班),如學生完全無法獨立完成作業,請家長考慮選擇更適合孩子的課後安置方式。
8.課後班參加班別,僅提供簡章上之班別時段,並以整學期收費,無法客製化選擇上課天數,若已參加課後班的學生,同時參加校內社團或是校外課程,時間重疊部份無法辦理退費。
9.因上課時段屬課後時間,冷氣使用費用將依照教育局規定,根據實際使用狀況另外計費統一一次收取。開課後因個人因素退出者,恕不退費。
https://docs.google.com/forms/d/e/1FAIpQLScmcy5ZMq0NywGkbB_z-EDFHU_Iwz7SNfvp1F7CJmLBgsb4cg/viewform
一、上課日期:二~六年級預計自115年8月31日至116年1月19日(結業式前一日)。(以教育局公告為主)
二、上課時段:依簡章公告為主。
三、報名注意事項:
1.報名日期:即日起至115年6月18日 (四) 16:00截止,逾時報名若名額已滿,將列入候補名單,請見諒。
2.依據新北市政府規定:相關費用由家長自行負擔,唯低收入戶、身心障礙學生、原住民學生得免費參加本服務。
※第四類情況特殊學生:申請者需《同時》具備下列❶和❷兩條件,並於學期初先行繳納學費總額,經教育局審核通過後將依據補助金額比例統一退款。
☑❶經濟弱勢:中低收入戶(區公所核發115年度中低收入)或家戶年收入低於60萬元(請附114年國稅局全戶所得證明)。
☑❷教養弱勢:單親、失親、隔代教養、新住民子女等之戶籍謄本,或父母領有身心障礙手冊影本。
※凡申請第四類情況特殊學生補助者,請將上述資料備妥於115/9/4(五)前繳交至輔導室課後行政老師,逾期繳交,恕無法辦理。
3.錄取名單於開學前校網公告,若調查結束後參加人數未達開班標準【滿15人開班】,得以不同年級混合編班或不予開班。若有任何課程相關問題,請於週一、三、四、五10:30-18:00及週二13:30-18:00電洽(02)2956-5592#411課後班行政老師或LINE官群ID:@211adoyb。
4.退費說明:依據新北市國民小學辦理課後照顧服務班補充規定,中途退出由家長提出書面申請,開課後未逾學期三分之一申請退費者,應退還已繳費用三分之二;開課後逾學期三分之一,未逾學期三分之二申請退費者,應退還已繳費用三分之一;開課後逾學期三分之二申請退費者,不予退費。
5.為維護學生安全,請家長務必於孩子參加的班別放學時間準時接回,逾時超過 15分鐘以上三次,日後報名課後班將列為候補資格,若為常態者,得予以退班。請家長配合!
6.如違反校規屢勸不聽或影響到該課後班班級秩序及學生安全者(相關規則於開課時一併通知),經課後班行政查明後先予以記點紀錄,累計兩點予以停班,累計三點予以退班,記點相關規則於開課時一併通知以維護其他學生受教品質,請家長務必配合再報名參加!記點相關規則於開課時一併通知。
7.課後班為團體教學,老師無法長時間一對一教學(非坊間安親班),如學生完全無法獨立完成作業,請家長考慮選擇更適合孩子的課後安置方式。
8.課後班參加班別,僅提供簡章上之班別時段,並以整學期收費,無法客製化選擇上課天數,若已參加課後班的學生,同時參加校內社團或是校外課程,時間重疊部份無法辦理退費。
9.因上課時段屬課後時間,冷氣使用費用將依照教育局規定,根據實際使用狀況另外計費統一一次收取。開課後因個人因素退出者,恕不退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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