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函以,「各級學校資深優良教師獎勵要點」第10點、第11點,業經教育部於112年2月13日以臺教師(三)字第1122600309A號令修正發布,請查照。
主旨:教育部函以,「各級學校資深優良教師獎勵要點」第10點、第11點,業經教育部於112年2月13日以臺教師(三)字第1122600309A號令修正發布,請查照。
說明:依據教育部112年2月13日臺教師(三)字第1122600309B號函辦理,並檢附原函及相關附件影本各一份。
說明:依據教育部112年2月13日臺教師(三)字第1122600309B號函辦理,並檢附原函及相關附件影本各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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